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矿山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水平,保障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18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队技术负责人1名,矿山救护指战员17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技术负责人岗位无人报考,则岗位指标转入矿山救护指战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限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户籍以2024年6月11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矿山救护、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相关初级以上职称(其中之一)。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热爱应急救援事业,能够遵守矿山救护队伍标准化、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制度,服从组织、服从安排,适应队伍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职业特点。
(四)年龄要求:指战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0日期间出生);技术负责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按周岁计算。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高1.60米以上,体重指数BMI在正常范围内,即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得数在18.5-23.9之内;裸眼视力在1.0以上。无《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中规定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的疾病,如色盲、耳聋、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等;脸型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亦不符合岗位要求。
(六)特殊情况:从事井下一线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工作证明)、有矿山救护工作资质的(凭救护资格证)和退伍军人(凭退伍证),予以加分并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校学生或现役军人;
3.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4.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1日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发布公告,公告期7天。报名咨询电话:0335-7867386。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县矿山救护队办公室(万豪酒店西侧路口南行500米道西,县矿山救护队2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矿山救护队报名信息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否则取消参考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由第三方公司安排专人收取,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测、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县应急管理局、县矿山救护队负责指导监督。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应急救援相关知识。
(2)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通过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如未达到1:3比例,则全部进入体测;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体测。
(3)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依据有关标准进行考核,60分为合格。体能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得分作为笔试、面试同分情况的排名依据。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有关规定,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5分钟)、10米×4往返跑(15秒)、引体向上(8次)、纵跳摸高(265厘米)共4项。引体向上及纵跳摸高项目三次测试机会,以最高成绩计数,其他项目只测试一次。
(1)跑步(25分):1000米,5分钟完成。提前1秒加0.1分,超出1秒扣0.2分;
(2)10米×4往返跑(25分):15秒完成。提前1秒加0.1分,超出1秒扣0.2分;
(3)引体向上(25分):正手握杠,连续8次。5次以上记分,增加1次加0.2分,缺少1次扣1分。
(4)纵跳摸高(25分):265厘米满分。增加1厘米加0.2分,缺少1厘米扣0.2分。
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以见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前2个工作日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至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办领取。
(2)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设2道题,考试时长6分钟,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4)结构化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考场外张贴公布。
4.加分条件。
(1)从事矿山企业井下一线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工作证明)总成绩加2分。
(2)从事矿山救护工作2年及以上(以取得相关资质证件时间为准)总成绩加5分。
(3)退伍军人服役两年及以上总成绩加3分、有立功受奖或为优秀士兵的再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退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并保留小数点两位。报名人员总成绩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
(1)体检由县应急管理局和矿山救护队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准。
(3)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矿山救护规程》中明确规定的矿山救护队员必须具备的健康状况和形体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矿山救护队组织,考察对象为通过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各阶段,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名资格条件等方面,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报名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青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培训及后续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手续。
入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救护资质证书后,方可视工作情况转正;试用期内未能取得资质证书的,将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相关费用自理,正式录用后此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报销。
(六)工资待遇
录用的矿山救护技术负责人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600元/月(含津贴);队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100元/月,均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县矿山救护队依照《矿山救护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人员管理,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轮休制度,从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包括矿山井下救援)工作。
(七)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335-7159277
青龙满族自治县
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single/28/54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