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定于4月12日至14日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辛集市证件审核工作,现将报考辛集市岗位考生证件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为避免考生集中审核,具体明确了各岗位的证件审核时间,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
4月12日上午,审核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市信访局、市科学技术局职位。
4月12日下午,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职位。
4月13日上午,审核市法院、市检察院、乡镇职位。
4月13日下午,审核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统计普查调查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公安局职位。
二、审核地点
辛集市府东社区居委会(市府东大街52号辛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南侧院内)。
三、审核内容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考生须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户籍材料、④毕业证、⑤学位证、⑥《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⑦职业资格证书、⑧党员证明、⑨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中,①至③项为所有考生均需要提供的材料,往届毕业生同时提供④⑤项,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⑥项,⑦至⑨项为考生根据招录公告和自身报考职位条件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户口本。以户籍地报名的,户口以2024年2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地报名的,需提供亲属户口本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以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
2.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如学校实行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需提供网签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职位要求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5.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同时加盖本人所在党支部章和上级党委章。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章。(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章。(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章。证明中须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须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需留存1份,请提前复印。
2.考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其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如硕士研究生除需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专接本的,需提供大专阶段毕业证。
3.考生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要提前申请,我部将根据审核进度,在公告规定的证件审核时间内另行调剂安排审核时间。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5.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造成信息泄露的,责任自负。
中共辛集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inji.gov.cn/html/sy_zfgg/168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