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名)

2023-03-24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北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河北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9:00至17:00(5个工作日)。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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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应在2023年3月24日之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4日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spj.qhd.gov.cn/)、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9:00至17:00(5个工作日)。
 
  2.报名要求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zspjrjk@126.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粘贴近期蓝底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4)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审查结果由市审批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三)考核
 
  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
 
  面试时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拟聘。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市审批局组织实施。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后,将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655130(市审批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35-3651955(市纪委监委驻市审批局纪检监察组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ksbm.qhdrsj.gov.cn/web/wenjian/20230324085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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