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0名)

2021-12-2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21河北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2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至2021年12月31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华北河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bgwyw_org,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经研究,决定为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2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条件详见《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考生限沧州地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之间出生),矫正视力1.0以上,相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4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version2.51chengcai.cn/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至2021年12月3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至2022年1月1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前考生须用本人手机号注册诚才网账号,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生成“报名号”。特别提醒: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以下要求:①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②照片规格:jpg格式,295×413像素,照片文件大小80kb以下;③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照片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像清晰、不能变形,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报考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7日登陆报名考试网站(http://version2.51chengcai.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常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类别、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名单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关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体能测试内容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测试合格标准:
 
  男: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4秒9;
 
  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
 
  女: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5秒9;
 
  800米,合格成绩为≤4分55秒;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辅警A岗位提供)、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学历查询电子注册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可关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本场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查询。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及资格复查
 
  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考察对象的政审情况作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政审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待遇参照现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途经或去过疫区的考生,如扫码出现异常,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通知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317-5673607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311-86995286-639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cedz.gov.cn/cedz/c104747/202112/0fa701ac5c074a44911be6309a84eb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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