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共计40名。详见附件1《2021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唐山市所辖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招录时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公务员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截至2021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26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8.正在接受审计的。
9.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形的。
10.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同意、组织部门审核”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6日9:00至2021年9月28日16:00。
2.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按程序要求进行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0315-2802137、2803152(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咨询见附件1《2021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各遴选机关(单位)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有关遴选后职务职级的确定等问题,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3.报名程序
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遴选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遴选的任一环节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人员按照遴选职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需自行下载附件2《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填表说明》正确填写《报名表》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上传《报名表》照片至遴选机关指定邮箱。网上报名填报信息要与报名表信息一致,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5)遴选计划核减与职位取消。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或取消该遴选职位。遴选职位取消的,通知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它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到9月29日12:00,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7:00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号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的地点、时间和考试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于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在唐山市区进行。报考人员需/u/cms/www/202109/22094451g0h1.xls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以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4.10月21日,考生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
(三)资格复审
2021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面试人选需携带《报名表》原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及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1.2021年10月28日9:00至10月29日17:00,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在唐山市区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半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进入此后遴选环节。
(五)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布综合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安排
11月1日,在唐山共产党员网公布综合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安排。“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分职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唐山共产党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因拟遴选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遴选环节的,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唐山共产党员网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查看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
公告相关内容详见:
唐山共产党员网(www.gcdy.gov.cn)
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gcdy.gov.cn/zhuzhan/renshikaolu/20210922/92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