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名)

2021-07-26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21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名)已发布,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5日17点,纸质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面向全国气象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吸纳充实优秀人才,高质量建设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经中共河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面向国家气象系统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工作
 
  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工作人员选调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调范围
 
  国家气象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扎实,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经所在单位及所属省气象局人事部门同意后,填写《雄安新区气象局2021年度选调优秀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附件3)。
 
  报名电子材料通过政务邮发送到:于智强/人事处/河北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纸质材料(1式2份)由所在省气象局人事部门审核,加盖所在单位、省局人事处公章寄送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78号气象大厦,于智强(收),电话0311-67108586,13933876035。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5日17点,纸质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政务办公系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调动手续办理
 
  拟调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政务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选调人员的调动资格;公示无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河北省气象局
 
  2021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ongan.gov.cn/2021-07/23/c_1211254748.htm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