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县财政局 青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男性)。
一、明确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明确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本人、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男性公民,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年龄在18(2003年5月31日)至25周岁(1996年5月31日),持有B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退役军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出生);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个人有不良征信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三、明确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9日在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至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青县消防救援大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本人持《青县人员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请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房间 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在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时使用。
(三)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二个阶段。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1.体能测试:分为3000米跑(40分)、俯卧撑(30分)、仰卧起坐(30分)3个项目,总分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40%。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按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注:持有B级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退役军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等3类考生总成绩加5分,且最高加5分。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20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
(五)体检
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以及消防支队规定的体检项目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治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报考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七)确定拟聘人员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经青县人社局对拟聘人选的招聘资格及个人档案复审无误后,即被确认为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明确待遇及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由青县消防救援大队安排集中培训,培训时间由大队确定;
(二)培训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培训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签订合同。人员录用经培训合格后,与青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四)福利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4500元/月左右(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险;
(五)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上班4天休息2天,上班期间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
(六)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五、本公告由青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40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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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an.gov.cn/article.asp?ID=1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