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0名,工作岗位主要用于公安应急处突及留置看护。
(1)公安巡警辅警岗位100名(男90名,女10名)
(2)公安留置看护辅警岗位10名(男性)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唐县户籍,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公安部特勤局(原警卫局)、武警部队各反恐分队、解放军各军兵种退役特战人员以及三军仪仗队、国旗护卫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退役特战、警卫人员)及具备公安工作需求的专业技能技术的不受户籍限制;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国家承认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1991年5月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求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形体匀称端正,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用。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1.0,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隐性疾病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况(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5)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有驾车实践经验),具有射击(狙击)、搏击(摔跤)、搜爆、谈判等突击攻坚专业特种技能人才(需持有效证书)和已在唐县公安局从事公安工作且在公安局备案的临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本人和直系亲属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及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 本人曾因违法行为及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的,以及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3. 本人和直系亲属有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本人和直系家庭成员有长期非访情节的。
5.本人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纪录的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登录: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或关注“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及招聘承诺书。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5月22日—2021年5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地址:向阳北大街保庄山园北门对面交警大队院内)。
3、需携带材料:
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优秀退伍人员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特种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8张(白底,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招聘承诺书、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有关事项详见“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招聘通知,错过招聘相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项目标准测验规则》选项组织实施。
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800米跑、仰卧起坐。
注:体能测评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人员进入笔试,按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分值不计入笔面试总成绩。
(三)笔试、面试
1、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进行完,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确定人员,随即进行面试(达不到1:1.5的比例全部进面试),面试采用现场提问并回答的方式,测评报考人员警务辅助工作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与面试60%之和为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分别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特殊技能、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历高者的顺序择优录用。综合成绩在公安局公示。
(五)政审
对公示的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执行,对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
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公安局进行公示(名单中包含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通知岗前培训。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对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与县人社局就业局劳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定为三年。由人社局对拟录用的人员负责办理相关人事劳动备案及工资社保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由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2、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暂按照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17)55号规定标准执行,实行层级管理工资,转正定职后,根据有关规定,按期增长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按规定配发警辅制式服装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不收取其他任何资料费且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培训、辅导。报名委托他人代办者不予受理。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被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四)新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个人注意事项:请所有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避开密集人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名考试,建议步行、骑车或乘私家车。进入指定地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体温正常方可按顺序进入报名场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特别提醒: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查询唐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唐县公安局”,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1年5月
文章来源:http://www.tangxian.gov.cn/content-159-64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