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 山 县 公 安 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警务辅助人员50名,要求男性。
岗位A:10人,中文类、新闻类、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岗位B:40人,专业不限。
按照规定,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如实际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或招聘人员到岗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流失,为不影响县公安局工作正常开展及减少招聘环节及费用,空缺岗位将由县人社局按照招聘要求,随时自行招聘,聘用后到县公安局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A岗位:男性,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高体重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符合条件的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B岗位: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体重不低于50kg不高于80kg,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符合条件的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注: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从报名之日开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
2021年4月1日--4月5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4月12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正义路旧公安局后院三楼警辅办。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将进行人员初审,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将直接淘汰。
4、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平山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与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2021年4月16日在平山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由本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与体测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
(1)笔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复合卷形式含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法律法规基础等综合知识,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水平。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同分人员均入围)。
4、体测
项目为1000米、俯卧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体测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确定,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因体测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拟聘人员工资结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和工龄补贴四项:1.基本工资约2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照平山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绩效工资300元,实行总量控制,依据考核发放;3.工龄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工龄补贴,从次月起执行;4.层级工资:一级160元、二级140元、三级120元、四级100元、五级80元、六级60元和七级40元;5.岗位A录用人员可适当发放奖励工资。同时,按照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均由县财政负担。
拟聘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托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使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疫情防控
疫情尚未结束,防护不能松懈。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须在考前14天坚持每天监测体温,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提前登录“冀时办”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并每天进行打卡,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积极配合招聘防疫组专职人员工作,听从指挥有序进行体温检测、个人消毒、登记等工作,考生人均间隔距离1.5m以上,有序凭《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健康绿码进场、验证、配合检查等工作。凡拒不配合考务人员指挥,不遵守考场规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和考察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咨询电话:0311—85120592
附件:
1.平山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平山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1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jzps.gov.cn/col/1585706638019/2021/04/02/1617353816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