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承德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承德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审核地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4月7—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审核地点:
市检察院12309接访大厅审核(双桥区迎宾路29号)
乘车路线:乘1、13、24、29路到市公安局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4-2289270
三、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证件审核所需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存。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资格审查表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承德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
(二)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疫情防控。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重要提醒:广大考生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cdrsksw.cn/rsksw/cms/article_disp.jsp?id=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