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唐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唐山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唐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岗位及职数
交警支队勤务辅警(一线岗勤)1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 (1990年9月30日 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具有唐山市户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同等条件下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退伍军人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
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一层人力资源交流厅3号窗口
地址:路南区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叉口
(三)报名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各2份(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时提交《唐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认真填写后打印,贴好照片,本人签字),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
五、工资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2220元/月+绩效工资+岗位补贴(逐年递增)。
六、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项目:
1. 4×10米往返跑;
2. 1000米跑;
3. 纵跳摸高。
(三)笔试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基本常识性内容,卷面分值为100分。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按顺序号抽取答辩题,答辩限时5分钟。
(五)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对本人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并考察。
(七)岗前培训
政审及考察合格人员,由交警支队组织岗前封闭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内容进行逐一考核。
(八)办理手续
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八、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报名当日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委托他人代办者不予受理。
2.接受报名地点指定为唐山市民服务中心,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3.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上述警务辅助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5.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唐山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