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8日--22日,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丰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级别,可以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学校的岗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2019年申报教师资格并已网上确认通过,证书待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确认证明》(确认点是丰润区教育局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7、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要求(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其中,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
8、年龄、户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年龄、户籍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含)。
9、定向招聘对象。本次招聘为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中支教人员预留岗位4名。定向招聘岗位只允许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7月15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丰润区电视台、“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 7月22日下午报名时间截止16:30。
报名地点:丰润区第二中学院内千喜鹤西食堂。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报名者须现场填写《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表》,亲自签署《诚信承诺书》。
(2)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可先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等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
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报名过程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引发纠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统一招聘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统一招聘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即“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6)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地点以报名成功后领取的《领取准考证凭证》的信息内容为准。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面试、排名等考试相关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包括国家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大专内容);报考幼教专业的测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区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4、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2:1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随时关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6、面试方式。面试按同学段同学科分组(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0人的按岗位分组)进行,按招聘岗位排队。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以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均为100分,由评委现场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每10人一组,当场公布。
(1)试讲。试讲内容:高中学段为我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初中学段为我区现行八年级(化学专业为初中九年级)教材,小学学段为我区现行五年级教材,特殊教育岗位为自选特教四年级教材内容,试讲时间1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区别合理确定。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区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确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五)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各学段学科成绩排名、依据《岗位需求表》,由本人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的先选,只能选一次;总成绩并列,抽签决定选岗次序。放弃选岗人员按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同时进行政审和体检。
面试涉及蛇形编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选岗,笔试成绩并列,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六)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019年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以及《教师资格确认证明》仅暂时作为学历和教师资格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提供正式毕业证、毕业生档案和《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复核 ,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涉及蛇形编组的从本岗位、本面试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区人社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安置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及体检通知等信息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须自行关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安排电话等其它形式进行通知,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该准考证为笔试、面试、体检通用证件,要妥善保存,丢失不予补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条件中“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在丰润区公办学校工作经历”是指: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由上级行政部门统一招聘,截至2019年6月30日仍在我区公立学校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含2016年9月上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我区任何招聘岗位。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聘用前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7、对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15-80650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