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省考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证件审核通知

2019-06-16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9河北省考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证件审核通知已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度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报考省政务办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时间:
  6月15日-- 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 审核地点: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政务服务大厦主楼905室)
  乘车路线:乘58路在河北公共资源站下车,乘34路、68路在天苑路东口站下车,步行约15分钟即到。
  三、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应届普通类毕业生须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关于证件审核的几点具体说明
  1、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要留存原件。
  2、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户口簿需要提供主页及本人页。对于户口簿是集体的,如不能提供主页原件,则须提供该集体户籍的主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公章,但本人页必须是原件。生源地证明是指考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因考入大学而将户籍迁出的证明信。非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报考者,如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是河北省常住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后者的户口簿或由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信(要有双方身份证号)等。
  3、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明: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意:《就业协议书》不能是空白的,需填写好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如果有的院校在空白协议书上不给盖章,考生可将空白协议书内的本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复印,所在院校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协议书原件;其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4、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证件审核,可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参加证件审核。双方都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 0311--66635587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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