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省考石家庄考录公务员证件审核通知已发布,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河北公务员考试石家庄考区证件审核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石家庄考区证件审核定于6月15日至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贻误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19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石家庄农业科技园(中豪酒店)二楼花园厅。
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479号(翠屏路与胜利北大街交叉口东行400米路北)。
乘车路线:市内乘148、164、131、112、77路到武警支队站下车,南行200米红绿灯处东行400米路北,农业科技园院内。
三、审核分组
请考生根据分组情况,到审核现场依次排队候审。
第一组:裕华区、藁城区职位(不含法检)
第二组:长安区、行唐县、赞皇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三组:新华区、新乐市职位(不含法检)
第四组:无极县、深泽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五组:井陉矿区、平山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六组:元氏县、高邑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七组:鹿泉区、晋州市职位(不含法检)
第八组:桥西区、井陉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九组:正定县、灵寿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十组:栾城区、赵县职位(不含法检)
第十一组:法检系统职位
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避免造成拥挤,建议报考县(市、区)直部门岗位的考生最好于15日进行审核,报考乡镇和法检岗位的考生最好于16、17日进行审核。15—17日均受理各岗位考生证件审核。
四、审核内容
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证明等。
报考不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报考不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此证书职位的人员无需提供户籍(生源地)材料。其余考生均须提供相应户籍(生源地)证件。
以户籍地报名的须提供户口本,户口以2019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地报名的,需提供其亲属户口本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居委会、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以生源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因升学而户籍迁出的证明或高中毕业证。
报考职位要求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委(支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全日制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签的考生,须由学校出具证明,内容包括:考生个人信息、是否实行网签等。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考生须提供:(1)“大学生村官”:由服务地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并盖章。(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委出具的证明并盖章。(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证明中须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须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须提供入伍、退伍相关证件。
招录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须具有相应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需考生开具现单位或原单位的证明信,证明该考生的工作经历。招录职位要求具有与所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该专业工作岗位的证明信。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一份,请提前复印。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3、在证件审核中,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