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保定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保定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对保定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2019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市场大厅。
三、乘车路线
保定市内乘27、29、61(临)、70、K2路公交车在东二环市人力资源市场站下车南行约50米路东。
四、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证件审核。按照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户籍(生源地)的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明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和户籍(生源地)证明等材料(户籍证明指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与本人页)。
(二)应届毕业生:应届普通类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院)公章和填写好本人基本信息的《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他2019年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证明。
(三)报考限定“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还要提供所服务项目签订的合同文书和所服务单位年度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报考法院、检察院及司法职位的考生:按报考职位要求,需携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明,户籍以2019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以升学而迁出户口底册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由国家教育部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七)报考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组织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何单位何编制正式在岗在编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各1份。
五、证件审核结果
经证件审核,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填写证件审核登记表,审核结束后需要留存所有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312-5087413
保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