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邯郸市邱县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邱县公安局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应急处突力量,受邱县公安局委托,现由邯郸市昌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邱县公安局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事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招聘人数:共50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过硬,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退役军人或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男性,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5月26日之前出生,含当天),28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26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本次招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4.身心健康,体态匀称,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体重计算公式:男性(身高CM-80)×70%=标准体重;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无色盲;身高170cm及以上。
5.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6.具有邱县户籍或身份证号码为邱县号段(前六位为130430或132124)。
7.具有武警、野战部队、陆战队等具有特战技能的专业士官和退伍士兵,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军事比武获前三名的获奖证书或团级以上单位证明其特战、反恐士兵身份材料,条件可适当放宽。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开除、解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9年5月21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邱县振兴路东段市民中心152室。
(3)报名具体要求: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退伍证;②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不含临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③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19年公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④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4日至6月5日到报名点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同时采集个人影像信息,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每项25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核。
5.资格审核
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对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6.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5-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成绩均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7.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8.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主要对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9.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由邯郸市昌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劳务派遣制,由邯郸市昌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派遣至邱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工作,聘用合同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邱县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执行,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6.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达不到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合力工作要求的。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0-8368107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