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34名)

2019-04-2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9河北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34名)已发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7日,笔试时间初步确定在5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为主。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19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劳动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招聘辅警134名,招聘类别为,辅警(男)59人、辅警(女)33人、辅警(退役军人)40人、辅警财务(男)2人。
  (二)岗位安置
  共设置六类岗位:治安辅警岗位(女)、交警辅警岗位(男)、交警辅警岗位(女)、刑警辅警岗位(男)、巡警辅警岗位(男)、财务辅警岗位(男)。岗位安置原则:待公示环节后,按照岗位设置人数限制,依据入围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由考生本人现场选岗。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
  2、岗位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额、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招聘类别条件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身份为栾城区劳动聘用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劳动聘用人员工作的。
  四、组织形式
  招聘流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监察委全程监督。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7日报考人员登录招聘专网(http://www.noahjob.cn/)按提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报名。第三方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退役军人免缴)。2019年5月7日在第三方机构设立“辅助报名点”(智高常春藤底商北门西行30米)。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2时。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该岗位报名考生。
  (二)笔试
  2019年5月10日网上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确定在5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为主。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做答。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现场确认环节。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现场确认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进入现场确认名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现场确认
  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考生于5月14日至15日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件等原件和所有证件复印件(两份),到区公安局一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环节对身高、体重、视力一并进行确认。所有到现场确认资格人员均需签订书面《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中途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于5月17日网上自助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9年5月18日。最终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以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其笔试、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确定,按百分计,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综合成绩的排名按招聘类别分别计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安局负责。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专网、区委、区政府、公安局公示7天。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公安局负责。培训期间考生如出现不服从指挥、违反培训纪律、其他不适合岗位,及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不合格情况,则取消该考生上岗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按劳动聘用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待遇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650元)执行。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系数统一设定为0.4(即66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工龄津贴和军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年限作为计发军龄津贴年限,按虚年计算,标准为60元。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
  (5)社会保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招聘辅警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三)二次补岗面试
  为保证本次招聘效果,如部分岗位在招考过程中因人员不足,导致岗位核减的情况,在不超出招聘总人数的情况下,进行二次补充面试,招聘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次补岗面试报考条件为具有笔试成绩及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
  (四)后期递补
  本次考生成绩1年(12个月)内有效。
  (五)开支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岗人员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监察委对招聘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五)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也可报名,现场确认学历时,须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入学时户籍从栾城转出,截止2019年4月25日未转回的,须承诺毕业后一个月内将户籍转回栾城,并及时提供给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本次招聘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二维码”,其主要作用为:一是在考试过程中各阶段发布信息,提醒考生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二是对考试过程中紧急事件,需要准确通知到考生的事项进行公告;三是对考生提出的共性问题,统一解答。
  (七)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5978008(第三方机构报名服务)、88033513(公安局咨询服务)。
  (八)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区监察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501425。
  (九)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辅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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