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廊坊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勤务辅警公告(4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3月13日(9:00-11:30;14:00-16:3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0名交通管理勤务辅警
为加强和提升廊坊市区交通管理工作,更好遂行全国“两会”安保、廊坊5.18安保、暑期安保、建国70周年安保、中超联赛安保等重大安保活动,有力提升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力量,对市区缺编的勤务辅警进行补充,经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并报请廊坊市公安局批准,准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区交通管理勤务辅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为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各大队、高速公路大队、南尖塔治安检查站勤务辅警,数量40名(限男性)。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辅警是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协助交通警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3、交通管理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身高1.70米以上,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7、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从事公安工作满一年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公安机关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廊坊交警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13日(9:0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楼一楼A0112房间(开发区金源道90号)。
3、报名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2)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警校生需警校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3)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白色背景)4张,在背后标注姓名,并提供照片电子版;(4)报名现场填写《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个人诚信声明栏中签字。
4、招聘交通管理勤务辅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借身份证换取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不高于3:1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环节。
(四)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总成绩达到及格者才能进入下个招录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名单。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主要是通过对报名者的思想情况,道德品质,政治意向,直接的社会关系、个人、直系人员的历史以及参加过的组织情况进行审查,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体检主要检查报名者的身高、体重是否适合岗位要求,视觉听觉是否正常,身体是否有残疾、缺陷或者纹身等,身体是否患有影响正常工作的高血压、心血管病、肿瘤、各类肾病、贫血、低血糖、各类皮肤病、传染病等疾病。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名者在体检中凡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笔试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岗前集训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被聘用的交通管理勤务辅警进行集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手势、勤务辅警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交通管理业务技能、安全防护、计算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和执勤礼仪等。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集训、考试合格的,由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代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交通管理勤务辅警工资,主要有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社会保险。同时根据《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次晋升办法》、《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岗位层级(工作年限)和职位层级定期晋升工资,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奖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交通管理勤务辅警签订合同后,参照《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进行管理并核算绩效发放。
2.以上内容由廊坊市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3、咨询电话: 0316-5768525;0316-5768526
廊坊市公安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