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76名)

2018-10-2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8河北省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76名)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河北省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招聘医技科室等相关工作人员7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级“三级甲等”中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开设专科专病门诊50多个,开放床位数1450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两种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体岗位详细条件要求见本招聘公告附件1(岗位条件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河北省中医院网站(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院的人力资源部报名,并按规定要求交纳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及考试费100元。
  提交以下资料(A4纸顺序装订),携原件供核对:
  1、报名表(下载附件,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资料复印件(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奖励证书、发表文章等)。
  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28日
  8:30-11:30 2:30-5:00
  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五楼阳面东头第一个房间)
  电话:0311-69095016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审查资格条件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中公布的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选。
  (二)考试
  1.初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QQ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QQ群或电话通知。
  3、总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条件表中的面试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我院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
  2、我院本次招聘及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省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69095016
  附件下载>>>
  河北省中医院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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