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0名)

2018-09-0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8河北唐山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11日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唐山市第二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60名,其中统一招聘40名,选聘20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唐山市第二医院组织的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等工作由医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唐山市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其中统一招聘40名,选聘20名,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唐山市第二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8年9月4日-10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卫计委网站”(weijiwei.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 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至2000年9月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4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由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受理。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11日;
  报名地点:唐山市第二医院学术报告厅;
  报名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21号;
  联系电话:0315-2058380。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第二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的成绩单)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4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报考“专技岗位3”的考生另需提供至少一个佐证材料,如:在正式期刊发表的骨科方向论文1篇(正式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1份)、档案中能证明研究方向为骨外科的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等(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及交费。由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统一招聘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选聘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5、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并交纳报名考务费的考生,务于2018年9月20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不能由他人代领。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分两种方式,其中统一招聘(要求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全日制普通类专科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要求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按医疗、护理、管理岗位分别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计算器等)。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唐山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唐山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将于“唐山人才网”发布,请进入面试的人员及时关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统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选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唐山市第二医院组织。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查阅本人人事档案,根据档案材料记载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中需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医院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唐山市第二医院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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