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衡水安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平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安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安平县常住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服从人民警察的领导和管理;
3、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能胜任工作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编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8年7月3日8:30至6日16: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红旗东街,安平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8房间)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并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安平县招聘辅警人员个人简历》一份。
2、填写《安平县招聘辅警人员资料档案袋封面》一份。
3、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籍证明)、报到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查后发回);
4、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蓝底照片4张。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法,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见人社局公众号。
报名人员须现场扫描安平县人社局微信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有关通知(包含领取准考证通知、公布考试成绩等,招聘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
招聘辅警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招聘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考、阅卷、登统等环节。笔试成绩出来后,待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体能测试成绩的确定
体能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分别考试100米跑、8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项目分值 |
一 |
二 |
三 |
四 |
100米跑 |
800米跑 |
引体向上 |
立定跳远 |
(秒) |
(分′秒) |
(次) |
(米) |
100 |
15″5 |
3′23″ |
13 |
2.69 |
95 |
15″8 |
3′26″ |
|
2.65 |
90 |
16″1 |
3′29″ |
12 |
2.61 |
85 |
16″4 |
3′32″ |
|
2.57 |
80 |
16″7 |
3′35″ |
11 |
2.53 |
75 |
17″0 |
3′40″ |
|
2.49 |
70 |
17″3 |
3′45″ |
10 |
2.45 |
65 |
17″6 |
3′50″ |
|
2.41 |
60 |
17″9 |
3′55″ |
9 |
2.37 |
55 |
18″2 |
4′00″ |
|
2.33 |
50 |
18″5 |
4′05″ |
8 |
|
45 |
18″8 |
4′10″ |
7 |
2.25 |
40 |
19″1 |
4′15″ |
6 |
2.21 |
35 |
19″4 |
4′20″ |
5 |
2.17 |
考生最终得分为四项的平均分。现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
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考生: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警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备国家和省、市级武术等级资格证书的武术教练、运动员,在国际、国家、省级武术比赛中取得名次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将加试考试,考试内容、方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1、体检和政审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印发)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执行;
3、政审由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
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审批录用、待遇
(一)被招聘录用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安平县众诚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众诚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众诚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劳务派遣资格,终止劳动用工合同。
被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安平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执行148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以前劳务派遣辅警执行,执行安平县最低工资的1.5倍工资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考生请密切关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七、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公告由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