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邯郸农信社招聘(预)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环境,加快发展步伐,满足业务需要,本公司受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邯郸审计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劳务派遣工,派遣到邯郸市辖内县级行社基层网点从事业务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用工256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邯郸辖内县级行社2017年劳务派遣用工计划表》(附表)。
特别提示:本次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安排在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基层营业网点地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艰苦,望广大考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二、用工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三)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五)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有特殊业务资源的(主要指存款,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必须将一定数额存款存入报考的县级行社),经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邯郸审计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未满18周岁的;
(三)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四)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六)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七)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三、用工形式
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邯郸各县级行社基层营业网点从事业务岗位工作。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2017年邯郸农信社招聘256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