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贸易融资产品经理招聘启事

2018-02-12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贸易融资产品经理招聘启事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4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天津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贸易融资产品经理招聘启事
  天津银行成立于1996年。截至2017年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设有6家中心支行、7家一级分行及6家二级分行,共计242家营业机构。出资设立了天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蓟县村镇银行、南阳村镇银行,以及宁夏和新疆自治区5家津汇村镇银行,机构布局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等重要城市。
  天津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经营定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成为我国银行业极具成长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16年3月30日,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天津市国有企业IPO募集资金最高和资产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同时也是天津市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市管企业。同年,发起设立的天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式对外营业,成为天津市第一家法人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获得全国首批投贷联动试点银行资格。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排名中,天津银行一级资本计在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位列第199位。跻身全球银行品牌200强。
  凭借优质的金融服务,天津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曾荣获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及2015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2016年度中国城商行竞争力排名10强和卓越竞争力城商行10强等荣誉称号。
  因业务发展需要,总行贸易金融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贸易融资相关岗位人员,诚邀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岗位
  (一)贸易融资团队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方案,落实全行贸易融资类业务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本部门对分支机构的培训计划;
  3.负责分配、协调本部门产品经理管理区域;
  4.负责对本部门内部人员进行新产品的培训;
  应聘条件:
  1.原则上年龄40周岁(含)以下;从事金融工作5年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没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符合我行任职回避规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市场营销意识,较强的人际交流和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国内、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特点、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具有较丰富的贸易融资专业知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拓业务渠道,营销贸易融资及供应链金融等产品;
  5.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贸易融资产品经理
  岗位职责:
  1.产品管理:包括贸易融资产品设计、制订管理办法、提出技术开发需求并协调开发、进行新产品培训,组织和推动新产品营销;
  2.政策规划:落实全行贸易融资类业务发展规划,推动贸易融资相关业务的协调、规范发展,指导和支持分支机构贸易融资业务开展;
  3.营销支持:熟练掌握我行贸易融资产品,培训客户经理,落实客户经理掌握产品营销技能;实施客户营销协助;编写客户营销资料,并负责在营销中进行讲解,解决客户经理业务不熟悉的问题;组织我行重点客户营销、贸易融资产品及广告宣传;
  4.营销管理:协助分支机构策划贸易融资营销方案,配合其进行大型客户或区域市场营销业务营销;组织开展分支机构重点客户的公关与协助,并做好解决方案;策划、组织我行贸易融资产品宣传工作。
  应聘条件:
  1.原则上年龄35周岁(含)以下;从事金融工作3年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国际、国内贸易结算方式及流程,对交易银行及供应链融资等相关产品有实际了解;能够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设计贸易融资产品,具有合理运用、组合各类贸易融资产品的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业务开拓能力,能够协助客户经理制定产品方案,跟踪业务操作进展情况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符合天津银行亲属回避规定;
  4.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4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的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天津银行应聘报名表.xls》与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tjyhhr123@163.com .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三、温馨提示
  1.上述岗位均为正式员工,录用后与天津银行签订劳动合同;
  2.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谢绝来电来访;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