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

2017-07-12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历年组织实施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中旬,预计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旬。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历次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用书中心最新批次的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轻松获取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公告信息,河北公务员考试网带考生了解下基层工作经历相关问题?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市)直单位的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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