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沧州市沧县招聘教师有关报名事项的说明

2017-02-1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7年沧州市沧县招聘教师有关报名事项的说明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沧县招聘教师有关报名事项的说明
  沧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正在报名中,针对有些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现说明如下:
  一、 因报名人员多,2月18日至19日(周六周日)现场报名审核工作正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就业报到证:特岗教师若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可持特岗教师证、《协议书》等能证明特岗教师身份的相关材料报名;沧州市人才代理的人员,可持加盖市人才公章的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报名;就业报到证丢失的人员,可持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通知书》(白联)复印件报名。考生考取后,前两种情况在提供档案时要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印章)的人员,可持此证件报名,考取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按时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解除聘用;教师资格证丢失的人员,请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报名。
  四、再次提醒考生:报名审核招聘办公室仅留存证件的复印件,审核完毕原件当场退回,若原件丢失招聘办公室概不负责。网上完成报名的考生请到现场审核。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未到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沧县招聘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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