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近日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重申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纪律要求。
古人有言:“建官惟贤,位事惟能。”选拔任用好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由此而言,以铁的纪律护航人事工作,以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我们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建设出万众一心干事创业、聚力改革的积极局面。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去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也明确指出,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党委(党组)担负着科学、公正、正确地识人察人、选人用人,坚决抵制各类不正之风的政治职责,可以说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做好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现实情况表明,干部任免尤其是集中换届期,往往是跑要风、说情风、拉票贿选风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高发期。几天前,一位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就发文指出,落实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需严防“贵人”“高人”“好人”三种人。这三种人,要么是搞小圈子、小团体内权权交易、利益交换,要么是买好卖好、送顺水人情,丧失组织原则、缺乏是非观念,无不严重破坏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对党员干部而言,给位子、给机会,不如给一个公平的“赛马”机制。对党委(党组)来说,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确保干部任免工作风清气正,影响重大,责任重大。
此番修订印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于营造良好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证。守则中的许多规定,都显示鲜明的问题导向。比如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可以有效防止“一言堂”干扰公平原则、“成绩说话”不如“后台可畏”等问题。又如,一些领导干部在离任前违规突击提拔干部的问题,被中央巡视组多次提及,在不少地方和部门都有存在。守则就此制定了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要求,严明了干部任免的组织纪律。
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这是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职责之所在,也是对中央期盼和社会关切的最好回应。下一步,还要做好守则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真正扎牢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篱笆,打牢党管干部的责任地基,为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作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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