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半月谈》第18期:打破潜规则绑架

2016-11-04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备考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的你是否也听说过“左手人民时评,右手半月谈”的真经口诀?半月谈是备考公务员考试的重要资料,考生也可通过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中的申论部分掌握更多的申论答题技巧和备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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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个手术,要不要塞红包;孩子上学,要不要托关系;有的理财,其实是骗钱;有的低价,其实是陷阱……在社会生活中,潜规则似乎随处可见,令人无奈,令人烦恼,令人厌恶,令人畏惧。
  面对潜规则,你从是不从?不从,为了捍卫道德和尊严,你的事可能办不成,甚至可能碰得头破血流;从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却违背了良心,失去了人格。
  潜规则,把违规变为“规则”,以邪恶绑架善良。从一个人、一件小事、一个局部,蔓延到千百个人、千百件小事、千百个局部,逼迫越来越多善良的人们屈而从之——为了眼前,为了利益,为了生存,甚至为了“成功”,丢弃尊严与人格,背叛道德与良知,逐小利而失大义,谋私利而损公德。久而久之,由少及多,由小及大,人们从被逼无奈到习以为常,甚至视歧途为正道,萌生“见怪不怪”、“天经地义”之感,社会风气被败坏,价值取向被扭曲,道德和文明被虚化。这似乎成为潜规则对善良人性的“绑架定律”。
  潜规则的本质是社会价值观被扭曲。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正当利益,所谓正当利益,是以不侵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他人的利益,谓之正义。利与义的和谐,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共同追求的价值,也自然成为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少数人为了谋求自己的私利,损害和侵蚀多数人的利益,违反规则而得不到制止和惩处,反而变本加厉,以至形成风气,违规行为就成了潜规则。
  潜规则之所谓“潜”,是因为它并不在阳光之下,却暗地里制约着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在谋私者手中,哪怕只是一点,就可以用来寻租,不满足他的私欲,你的事情就办不成。这样的情况多了,就形成一种“潜规则效应”,加大了社会运转的阻力,成本提高,效率降低,少数人发财,多数人遭殃。而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之外,如果不同职业、不同行业也形成各自的潜规则,令不甘屈从者难以生存,以至潜规则成为被默认的职业行为、行业行为,那么,社会运转就会出现危机:卖假药的吃到有毒食品,做假酒的喝到有毒饮料,违法排污的遭遇山寨侵权,“吃拿卡要”的受到金融欺诈。损人利己变成害人害己,这就是潜规则的极端结果。
  规则作为一种社会契约,是公众利益和每个人正当权益的保障,是社会运转的秩序围栏,是公平正义的价值体现。少数人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他人和公众的利益,理应受到社会的抵制、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处,一个健康的社会、文明的民族,必须打破潜规则的绑架。
  拒绝潜规则是公民的义务。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才有安全高效的交通秩序。少数人违反交通规则,阻碍了正常的交通,影响大多数人,是不道德的行为,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抵制。如果排队时见到有人插队“加塞”,大家都不去制止,反而也去“加塞”,排队的秩序和规则就被废除了。可见潜规则不仅是对“正规则”的破坏,更是对社会道德和文明的伤害。道德是公众利益和社会价值的导向,需要我们共同遵循和维护。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履行义务就是捍卫自己和他人共同的权利。
  打破潜规则是政府的责任。多数人的善良心理被少数人的邪恶行为所绑架,是潜规则得以隐身而行的重要原因,打破潜规则,需要政府强力出击。行政执法部门是社会生活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则维护者,对于少数人从不同领域、不同环节违规违法对多数人形成“绑架”效应的行为,如何防止和打击,社会公众往往力不从心,正是政府部门“该做的事”,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对损害公众利益又伤害行业规则的行为,管理上不作为不行,民不举官不究也不行,打击不力,潜规则就会取代正规则,必须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等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清除潜规则是法治的目标。潜规则得以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风行,是“绑架效应”对社会价值观的扭曲。金钱至上,私利至上,为了金钱和私利,不惜害人,最终害己,这样的价值逻辑是文明社会所不齿和不容的。一个社会的价值追求,需要道德的弘扬,更需要法律的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清除潜规则应该成为法治建设的一项任务,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的手段铲除潜规则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民族的道德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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