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春风吹过,各种新兴业态纷纷涌现,许多传统行业也积极寻求着与互联网的融合,网络外卖、网约车等已经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新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但另一方面,由于其尚处于新生阶段,再加上制度管理规范还未完善,因此其发展过程中往往暴露出各种问题,对用户权益、市场秩序等造成不利影响。近期媒体曝光的网络外卖平台多家店铺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等现象便是一例。除此之外,网上借贷非法集资、关门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在朋友圈风靡的微商不仅存在严重的假货问题甚至有的还涉嫌网络传销,近两年爆红的网络直播中出现色情、暴力和侵权的内容也不在少数……事实上相关部门早已对这些行业进行多次整顿,然而我们却看到相同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出现。
不少人用“野蛮生长”来形容这些新兴业态,各企业为争夺市场、扩大规模而施展各项本领以讨好用户,在此过程中,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内部监管往往成为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监管难度大、成本高”是很多企业常用的托辞,在这种借口的“掩护”下,企业对自身平台存在的各种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被曝光后发布一封“诚恳道歉、认真整改”的公关声明了事,等风头一过就回归“常态”。
出现此类问题,除了企业自身监管不到位外,用户监督和行业协会未发挥有效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互联网技术给了用户监督以很大的便利,但一些企业仅仅象征性地给了一个用户评价的入口,却并没有真正重视起用户的反馈,也并没有让这种反馈转化为约束平台内各主体行为的有效力量,甚至对这种反馈进行不正当的操控和利用,用户监督名存实亡。此外,在激烈的竞争下,企业间只注重相互的“搏杀”,而忽视建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的重要性,从而也让行业监督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新兴业态具有很多不同于传统行业的特点,在制度和管理上都亟待创新和探索。一方面要加紧制定和完善新兴业态所对应的制度规范和法律法规,让新兴业态早日走上有规可循、依规发展的健康道路,如近期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另一方面是增强对违规行为的发现能力和惩罚力度,提高企业的违规成本,同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违规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
诚然,每一种新兴业态都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但我们不能对其所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互联网经济也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惩处。我们不能放任新兴业态野蛮生长,而构建起新兴业态的良性成长之路则需要用户、企业、市场、政府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