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陕西省宝鸡市卧龙寺中学52名2016届高三毕业生的遭遇,引起了公众关注。据媒体报道,该中学52名高三毕业生的毕业证上,没有加盖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的钢印。而毕业证的封底上明确标注,无“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钢印)”的,为“无效”证件。经过进一步确认,教育系统中也没有他们的高中电子学籍。
毕业证“无效”,给有的毕业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如某毕业生所说,“如果考上大学还好,有没有高中毕业证都不至于有大的影响。但对一些打算当兵、出国、就业的学生来说,一张无效的高中毕业证将在日后为他们带来难以逾越的障碍。”由此可见,领取“无效”毕业证的毕业生们是这件事的受害者,有关方面必须给他们一个交代。
我们注意到,宝鸡市金台区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此前透露,早在2013年,宝鸡市教育局曾就“违规招生”通报批评卧龙寺中学,而且多次明令他们将学生清退。当年招生时,金台区公办校的录取分数线为406分,针对卧龙寺中学的具体情况,又将分数线降到了380分。而后,卧龙寺中学又以收取择校费的方式,招收了52名分数在380分以下的学生。
为什么被通报后,卧龙寺中学还能明目张胆地违规招生?这里面必然有校方和当地教育部门的责任。比如,校方不拿通报当回事,欺骗学生和家长,许下“解决学生毕业证和学籍”的无谓承诺,隐瞒被通报和被要求清退学生的事实;当地教育部门没有让通报批评发挥应有效力,监督管理失范,查处不力以致于没有规避违规现象的发生。
为什么通报批评沦为摆设?金台区教育局某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11月,我们就已经要求学校清退,当时学校就说,有些家长要求在学校上学,清退不下去。所以还有一部分。这个我们下了通知,所有学生一律清退,同时做好稳定工作。”而卧龙寺中学的学生却说,在校三年来,学校根本没有跟他们提过这件事。这样看来,卧龙寺中学似乎是在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家长“玩太极”。
还有一种可能,当地教育部门与卧龙寺中学“同流合污”。因为有关方面并没有说明,3年前52名学生超过30万元的择校费到底去哪了。当地教育部门每年都会对卧龙寺中学进行审计,如果是入了学校的账,就不会查不出来;如果不入账的话,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一个被通报批评的学校,为何还有那么多学生依然就读?一些学生和家长抱着侥幸心理,也是一种原因。我们在希望有关方面能尽快回应公众质疑、妥善解决此事的同时,也希望学生家长、学校和教育部门都能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