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各种涉狗矛盾冲突,不应该由人与狗、人与人之间的情绪与暴力来制衡,而最终应该由法律设计来处理。
山东威海人戚某做了件残忍的事情。8月1日,他开着一辆轿车前行,车后一条小狗被拖得鲜血淋淋,最后死了。比戚某车速更快的,是网友奔走相告的速度。戚某的行为不仅在微博上被直播,网友还同步“人肉”出戚某的基本信息,很快,戚某被愤怒的“不满群众”围堵。有目击者称,曾听到爱狗人士要求戚某给狗下跪。
昨天,威海警方通报,已将“戚某及现场4名有过激行为人员带至分局审查”。戚某的行为,应该受到舆论谴责,但虐狗的戚某最终成为被虐的对象,爱狗的情绪就超出了法治允许的范围。
有疑似虐狗司机本人通过微博解释称,此狗是“两年前收留喂养,近日发病咬伤我两次、咬伤同事一次,给同事带来很大伤害”。即便如此,以这么残忍的方式在公众场合“处理”一条小生命,都不妥当。戚某在反思珍惜动物生命的同时,也要检视自己对爱狗人士的不敬。正如爱狗人士所言,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
但是,在这起虐狗事件中,爱狗人士传递情绪的方式更不妥当。一些爱狗人士以“你虐狗、我虐你”的方式惩罚虐狗司机,这就超出了法治的红线,也突破了爱的底线。它给人的感受是,在“不满群众”眼里,一个虐狗者的尊严,远不如一条狗的生命来得重要。
人不爱狗,我不爱人,这是近年来发生在全国的多起涉狗事件中,众多爱狗人士的集体情绪。从玉林狗肉节的剑拔弩张,到各种场合因狗而起以命相搏的对峙,爱与不爱之间,从来没有找到协调解决的办法。威海虐狗事件中,虐狗司机的行为确实残忍,哪怕这条小狗是收养来的,哪怕它咬伤过司机咬伤过同事,也不应该用公开拖死的方式处理。但是,“不满群众”表达不满的方式,实与爱狗的善心不相匹配,他们真要爱狗,兜底的爱人之意不能突破。都是生命,你不能因为爱狗,看到虐狗行为,就要以牙还牙,以虐人的方式施以报复。若此,善待动物的行为就失去了善待生命的本意支撑。
无论如何,爱狗人士对小狗生命的护佑,与对人的生命与尊严的尊重,都不应割裂开来。爱狗人士想要别人像自己一样善待狗,首先要让别人感受到自己与人为善的真心。
当今社会因为狗而引发的各种冲突,与爱狗人士表达爱心的过激方式分不开。当然,诸如威海戚某这样的虐狗行为,至今还停留在道德的口水战层面,这不得不说也是法律设计的遗憾。围绕各种涉狗矛盾冲突,如何达至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如何区分传统习惯与恶意伤害之间的关系,不应该由人与狗、人与人之间的情绪与暴力来制衡,而最终应该由法律设计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