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第一个指导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军民融合,是全系统、全要素、全过程的军民结合,是对我国“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成功经验的凝炼与提升,是富国强军的必然选择。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了“军民两用”的概念,国防工业就开始实行“平战结合、军民结合、以军为主、寓军于民”的发展方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深入,“军民结合”不断向更深层次的 “军民融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科学谋划富国与强军两大战略性任务。
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2015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鲜明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系统阐述新形势下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系列带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兵不强则不可以摧敌,国不富则不可以养兵。”一个国家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既要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又要有强大的国防力量作保障。富国与强军,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国防现代化就无从谈起;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经济建设也无法保障。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奠定了雄厚物质基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安全威胁的综合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对我国安全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建设一支与我国地位相称、与我国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安全和发展实际,不断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之路,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防实力显著增强。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由大向强的关键发展时期,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面临诸多难题。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和统管体制缺乏、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有共识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军民融合整体效益与巨大潜力亟待挖掘和进一步发挥。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目标是,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使经济建设为国防建设提供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国防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其中,“全要素”应是指实现包括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人才等全要素的军民融合,“多领域”应该是指实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后勤保障体系、国防动员体系、基础设施以及海洋、太空、信息网络、电磁空间等多领域的军民融合,“高效益”应该是指实现军民资源互通、互用的军民融合,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融合,进而实现富国强军的统一。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大战略,我们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思考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过程,进一步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把经济布局调整同国防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水平,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