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来,浙江累计开展上千处古村落的保护利用,修复古建筑1万余幢、古道212公里。古村落是历史文化的承载,是乡情乡愁的寄托。保护古村落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可真正做起来,却常常不尽如人意。
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的古村落面临两种境遇: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村落,无力修缮那些历经风霜的老宅,只能任其倒塌;交通便利的村落,被人圈起来当作旅游开发的摇钱树,遭受“开发性破坏”,大量古村落正在消失。
针对古老的城市文化,我们应该尽可能的进行保护,而不是一味的进行舍弃之,不能总用眼前的利益来算计古村落。那么针对古村落,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对待?
不能变现的就弃之如敝屣,能变现的就一拥而上地盲目“开发”,搞“仿古建筑,小吃一条街”式的疯狂“造街”,使古村落因过度开发失去本真,陷入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怪圈。看似不同的方式,其内在逻辑思路是一致的:用“经济”眼光打量古村落,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保护”。
古村落最重要的属性是文化属性,短期内也许并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但从长远看,却可能成为一个地方的文化瑰宝。乌镇、西塘、七宝、朱家角等就是如此。可以预见,通过切实有效的保护,未来,当城镇化的尘埃落定,江浙之地可能又将成为古村落文化璀璨的高地。而那些仍沉迷于大拆大建、陶醉于眼前利益的地方,放着自身厚重的历史文化不去珍惜,放着珍贵的古村落不去保护,等到幡然醒悟,定是悔之晚矣。
对策措施
改变各地古村落保护、发展的不均衡状况,需要国家层面的协调推动,更需要各地转变发展思路。毕竟,重点保护一批古村落,对于一个省份、一个地区而言,在财力上压力不大。
见贤思齐,别总是用眼前利益“算计”古村落,不要让历史与现实的沟通断层,不要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期许落空,不要让后人生发“何处再寻古村落”的悲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