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互联网+”、新能源、生物医药、创客们的“新玩意儿”……对于市场经济这些新业态,新一轮简政放权让它们放开了手脚,焕发了生机。同时,一些“吃螃蟹”的创业者也诉苦,在有的地方和部门,缺乏标准、审批繁琐、申报无门、门槛过高等制约因素仍然存在,成为创新创业的“拦路虎”。
【标准表述】
简政放权,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简政放权,精简的是束缚着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则是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确保改革“蹄疾而步稳”,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和改革决心。
不少地方在推行两份清单:一份“权力清单”针对政府自身,一份“负面清单”则面向企业投资者。放管并重,意味着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使政府职能转变的显现成效。
【具体措施】
首先,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鼓励创业优惠政策“落地”。
其次,减少职业资格许可,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最后,“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