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人们看到了上户和计生全面解绑的曙光。不过,还是得警惕有些地方阳奉阴违,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来做文章。
然而大部分“黑户”不会有此证明,得去补办
以前,缺少了准生证,医院是不敢开出生医学证明的,否则很可能受到处罚。举个非常知名的例子,在“张艺谋夫妇超生事件”中,孩子们在出生时并没有办到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张艺谋妻子陈婷的自述,他们是趁着人口普查的东风才办理的。名人尚且如此,可知普通人的艰难。
并且,很多人因为是“超生”或者“非婚生”,根本就不敢在医院生孩子,更谈不上什么“出生证明”了。还有的人就算有,但是由于别的捆绑政策,迟迟无法上户,随着孩子长大,这纸证明也不见了。如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万海远撰文所言:“总体来看,未婚生育的黑户公民占到10%左右,全国至少有130万人。这部分黑户群体去派出所办理户口,一般会被要求出示医学出生证明。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出生证明早就不见了。”万海远2014年带队在全国对“黑户”群体做了一次摸底调研,因此他的描述可信赖度很高。
要在医疗机构办出生证明,可能出现计生捆绑
从前文的引用来看,要想上户,以后的关键在于出生医学证明。那么,人们能够顺利地申领到出生医学证明吗?按照之前的案例来说,一点也不乐观。以山东为例。其实,山东在2014年就开始在全省明确——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不设置其他前置条件。并且,山东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规定也非常地清楚——根据住院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记录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这三样来签发。事实又如何呢?《齐鲁晚报》的调查报道《想办出生证,先拿准生证来》是这么说的:“记者调查省内多家医院发现,部分医院却一直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上违规设前置条件,让不少新生儿难以顺利获取出生证明。”这里用的是部分医院这个描述,因为计生在全国各地的政策非常不一致,甚至到了同一个市,区与区之间都不同的地步。
尽管上文举的是新生儿的例子,不过完全可以类比到补办问题上去。那么,我们便非常有理由怀疑,有些地方依然会沿用这样的捆绑。而医生也很为难,不照办可能被罚。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疗机构的主管行政部门来管控的,那么,后者可以直接掐数量。例如,2014年,河南平顶山新闻网报道,一位符合条件的女士在医院等了几个月也没办下来证明,而医院的解释是“上级部门根据前一年的人口出生率来发当年的证明,所以证明就那么多,如果给没办的补办,就没法给新生儿办理了。”
要去卫计部门补办,很可能不交社会抚养费便不能有出生证明
还有的人,根本不是在医院生的,就得去卫计行政部门补办去。而这时候,最可能出现的便是社会抚养费捆绑。
卫计委的表态归纳起来是,社会抚养费不得与落户挂钩,但是社会抚养费不会取消。那么,一些地方的相关利益者自然会担心,倘若白白就落了户,这钱就收不回来了,所以很可能抱着出生医学证明来做文章。
来看一个实例。湖南红网的百姓呼声栏目里,有一篇名为《芷江镇不执行省委政策,不交抚养费不办出生证、不上户》的网帖。作者这么说:“湖南省出台了政策早已取消抚养费和上户挂钩,但是芷江镇仍然不执行,拿省委省政府的命令不当回事,仍然将开具医学证明、出生证、上户与抚养费挂钩,没有交抚养费这些手续都不能办,导致我小孩三岁还办不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和上户。强烈投诉反映!” 芷江镇人民政府回应了这位网友。内容很矛盾,说挂钩社会抚养费不算硬性规定,却又强调必须要交。
有些人很可能无奈之下,铤而走险办假证,那么便违法了
其实,在湖北、山东等地,都已经以省为单位下发过类似的通知,要求一纸出生证明便可上户。这些地方都出现过有人拿着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去上户,结果被抓的情况。例如,据人民网湖北频道报道,“(去年)10月9日,湖北竹山县竹坪乡一男子为了给未婚先育的儿子小军上户口,网上购买一张假《医学出生证明》想蒙混过关,没想到,孩子的户口没办成,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可见,要想办一张出生医学证明并不容易,而政策的放开很可能让人动起别的心思,却害了自己。
不妨允许直接向公安机关证明亲子关系,摆脱地方上户捆绑可能性
不要出生医学证明来上户口是不行的,它的意义在于证明亲子关系,否则就太给那些人贩子方便了。而江西九江、四川自贡等地的公安机关都发布过无出生医学证明者直接用“亲子鉴定书”去公安机关上户的便民政策。既然要铲除办户口的障碍,强调“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便一定要小心出生医学证明被拿来做捆绑。既然无条件,何不拿着亲子鉴定便可到公安机关上户,而不是又要经过卫计部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