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唐山丰润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5-07-2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5年河北唐山丰润区招聘教师150人,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 - 24日,上午: 8:30 - 11:30,下午:14:30 - 17:30(7月24日下午报名截止时间17:00)。
  唐山市丰润区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数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我区边远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150人。
  二、招聘条件、专业、人数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招聘专业、人数及方式
  语文22人,数学20人,英语16人,物理6人,化学5人,政治5人,地理5人,历史5人,生物5人,计算机5人,音乐7人,体育10人,美术9人,幼教30人。
  本次采取按岗位招聘方式,岗位需求设定到镇乡、学校。考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按岗位需求数量和本岗位考生分数排名顺序录取。因报名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岗,按报考专业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从落选考生依次递补。
  附:《丰润区2015年农村地区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3、招聘对象
  2015年7月15日前已取得丰润籍正式户口(含丰润区原籍尚未落户的普通院校毕业生),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初审、笔试、资格政审、体检、公示、聘用、集中培训、上岗八个阶段。
  1、报名初审
  报名考试须本人到现场填报《唐山市丰润区2015年招聘边远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不接受他人代报且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一人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取消成绩,不予聘用)。
  1)考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优秀毕业生证书(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2张),同时提供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清姓名)。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他专业可自主选择。
  3)缴纳报名费100元。
  4)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 — 24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7月24日下午报名截止时间17:00)。
  5)报名地点:丰润区人才交流中心大厅(地址:幸福道4号,区就业服务局院内,联系电话:0315 — 8065017)。
  2、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报的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值为100分。
  1)公共基础知识(30分):测试内容为国家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学、心理学(大专内容);报考幼教专业的测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2)专业知识(70分):测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相关知识,参考人员按所报专业参加本专业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各专业初、高中及大专内容;报考幼教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幼儿大专知识。
  3、资格政审
  参加政审人选依据考生所填报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以下办法排列名次: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第一学历高的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参加政审人选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乱纪及本人和直系亲属不习练法轮功证明,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本人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优秀毕业生的提供优秀毕业生证。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成绩合格人选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本岗位人数不足,按报考专业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从落选者中依次递补。
  4、体检
  体检人数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的成绩和政审结果,分专业、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缴纳体检费用100元。
  5、公示
  对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区人才交流大厅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及履行其他手续
  公示期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上岗培训及其他事项。
  新招聘教师全部按聘用制管理,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区教育局与受聘教师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
  新聘教师聘用期间享受公办教师工资待遇,其他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
  被聘用人员安置后,3天内不到岗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缺额,先按本岗位成绩排名由高低依次递补,如本岗位无人可补,再按照本学科所有参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从落选者中依次递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