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邯郸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法院系统201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定于6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邯郸市法院系统进入体检的考生共104人。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本次体检的考生务于6月15日早5:30前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笔和2张近期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
地址:邯郸市人民路东555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医院按标准统一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考生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相关事宜可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310—6267353、0310-6267219、0310-626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