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小标点 大学问

2015-01-23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常用的标点符号有16种,分点号和标号两大类。其中点号有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7种,标号有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和专名号9种。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对这些标点符号的含义及使用规范作出了详尽的阐释和规定。下面河北公务员考试网就申论考试中常见的标点符号进行说明。
  1.句号、问号、叹号、逗号
  句号、问号、叹号一般放在句末,表示末尾的停顿、疑问或强烈的语气。逗号表示句子内部的停顿。句号、问号、叹号、逗号写在字行中斜下方,均占一个格子。
  2.顿号、分号
  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写在字行中斜下方。分号表示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写在字行正中央。顿号与分号在申论考试中均表示并列关系,起到与表示并列关系的关联词同样的作用。顿号与分号各占一个格子。
  如2014年国考(副省级)试卷第二段材料写道:“在社会转型期,传统的价值观、就业模式、保障体系等,正在发生急剧变化,人们对未来缺乏安全预期、对未知充满担忧恐惧、对变化心理准备不足、对多元化心里认同不够,易产生焦虑、恐惧、迷茫心理,出现信任和诚信危机。”
  其中,“价值观”、“就业模式”、“保障体系”表示并列的存在问题的领域,“对未来缺乏安全预期”、“对未知充满担忧恐惧”、“对变化心理准备不足”、“对多元化心里认同不够”表示并列的问题的具体表现,“焦虑”、“恐惧”、“迷茫心理”表示这些问题带来的不良后果。
  3.冒号、破折号
  冒号通常在公文写作中用在称呼语后边,也用在“说、想、是、证明、宣布、指出”等词语后边、总说性话语的后边、需要解释的词语后边,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说或引出解释、说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也用破折号表示。冒号和破折号在申论中通常起解释说明或提起下文的作用,写在字行正中央。冒号占一个格子,破折号占两个格子。
  如2011年国考(市地级)试卷第一段材料写道:“然而,这样的学校绝大部分都带着‘非法’的帽子——没有办学许可证,很难逃脱被关停的命运。”
  其中,“没有办学许可证”便是对“非法”的解释说明。
  再如同年国考(副省级)试卷第三段材料写道:“面对严峻的现实,埃及政府对这里的生态环境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得出了这样的认识:消除曼扎拉湖的污染,改善曼扎拉湖的水质,不仅对提高湖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重要意义……”
  在这里,冒号后面关于曼扎拉湖的内容是对冒号前面“这样的认识”的具体展开,冒号起到提起下文的作用。
  4.书写注意事项
  在申论答题纸上,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前后各占一个格子,且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这一点尤其需要考生注意。
      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请参阅2015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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