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目前公告已出。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报名地点 :桃城区人社局五楼(红旗大街791号,红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
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其中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5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用书。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31日至2月1日区人社局5楼。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w.org)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衡水市桃城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我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复,经衡水市人社局核准。2014年我区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其中,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60名教师;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招聘5名安监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1、全区共招聘教师60名,在区教育局下属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师工作。
2、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5名,在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从事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3、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区直按30%,如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指标仍按计划岗位使用。
具体岗位详见附表《201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衡水市户籍。
2、学历要求:
报考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报考音、体、美、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限对应专业报考。
3、年龄要求:考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岗位必须取得对应岗位及以上教师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发布公告。通过桃城之窗信息网、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桃城区教育局网站、衡水日报、衡水日报桃城版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 :桃城区人社局五楼(红旗大街791号,红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
3、报名要求: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如在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即可。已经办理就业分配手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分配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即可)、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准许参加报考的证明信,近期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用于考试费用支出。
4、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确认审查。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31日至2月1日区人社局5楼。
(四)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为闭卷考试。
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考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分。
报考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岗位的考生考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确定面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
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桃城之窗信息网、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桃城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面试名单、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形式为: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课题选定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2)报考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区人社局:0318--7931608
区教育局:0318--2812986
区安监局:0318--213304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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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