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4-07-1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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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关于公共科目笔试和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和罗马尼亚语等非通用语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


  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我部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和西班牙语等5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初试考试大纲》为准。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和西班牙语等5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报考上述非通用语职位面试人选产生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以招考简章为准。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复试和面试成绩占50%。


  另外,报考我部罗马尼亚语职位的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并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以招考简章为准。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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