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避免写作区别

2014-06-09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申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等公职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随着公职考试人数的增加,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申论考试的难度呈逐年递增趋势。众多考生在领悟申论、学习和备考中存在很多误区,特别是对申论文章的写作的曲解直接导致了其成绩的不理想。因此,将解读申论文章写作误区,并进一步指出答题注意事项,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w.org)希望能为考生学习申论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申论就是针对特定事实提出对策并展开论述,表明自己观点或言论的文章。申论要求在准确把握一定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必要的说明和引伸,然后发表中肯见解,提出方略,进行论证。申论文章就是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在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过程中,针对特定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提出行政建议并展开论述从而表达自己行政意图的文章,其本质就是“官样文章”。正因为如此,申论文章在写作过程中有其特殊的要求,所以考生在写作过程中必须明确以下三点:


  一、清楚论述特定事实


  所谓特定事实包括材料中出现的特定事实的表现(包括正反两方面),特定事实出现的影响(正反两方面的影响),特定事实中特定问题出现的原因和对策。这些是对一个特定事实论述清楚的几个部分。在论述清楚后要对其进行论证和深化。


  二、明确申论主要论述类型的写作区别


  申论文章是特殊的议论文,其主要分为正论(评论)、策论、析论三种类型。根据上述三种不同的类型,其包括的组成部分和侧重部分也是有所不同。正论问对特定事实的几部分的组成几乎是均等,策论主要侧重对策,析论主要侧重分析原因。


  三、明确申论“论”的特点


  明确以上内容后就要分析其“论”的特点。“论”首先体现是论文的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结构,但很多考生从不去考虑这些,在写作中很容易出现写不完、时间不够用的现象或无话可写的情况,还有的考生写作后发现“跑题”的现象等。


  论点是中心思想,论据是材料中的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以及自己的积累,论证结构是一个完整的论证方式和结构。上述现象的出现都是因为在下笔前没有写作框架。完整的写作框架应包括论述的标题、首尾段、中间段落以及资料来源,还有论证结构。这也是“论”的另一层含义,即“论”体现在论证内容上组织安排,即论证“论点”时,选取的多种论据是否可以证明“论点”,同时在提出原因和对策时论证的结构是否恰当,以及语句、段落之间过渡是否流畅。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当考生明确了申论文的写作框架,辅以的高效阅读和精确的分析,考生在写作过程中定会对论据定会“信手拈来”,“得心应手”,最后完成自己完美的“人生答卷”。

 

  申论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2014年公务员考试技巧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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