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14)

2014-05-1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1.《行政处罚法》规定,作为例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但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A.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决定的


  D.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2.以下不属于《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的是(  )


  A.警告            B.记大过         C.开除         D.降职


  3.下列不属于行政监察范围的是(  )


  A.受理对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


  B.调查处理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C.国家公务员与他人的民事纠纷


  D.受理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4.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次行政处罚


  B.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


  C.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


  D.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同一法律规范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5.某企业通过欺骗、贿赂的手段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对该行政许可应当予以(  )


  A.报销          B.注销        C.吊销          D.撤销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w.org/)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解析】D。《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解析】D。《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职不包括在内。


  3.【解析】C。《行政监察法》第18条规定:“监察机关为行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故本题答案为C。


  4.【解析】B。《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可以说是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显然只有B项的表述符合条文的规定。


  5.【解析】D。《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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