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00]3号
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1980年以来,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培养。近二十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批优秀选调生陆续成长起来。同时,各地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基层实践锻炼培养领导人才的有效途径。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大批德才兼备,既有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把优秀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工作,有利于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走与工农基本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在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经受磨炼、增长才干,是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领导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世纪之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加需要高瞻远瞩,有计划地做好领导人才的培养工作。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按照党政领导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
根据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选调生的数量和结构。选调人数列入当年干部编制计划。选调生的专业结构要合理。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严格选调条件。选调的对象应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调。选调对象必须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院校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选调生名单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确定。
选调生分配纳入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一般应分配到有利于选调生健康成长的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选调生的工作单位确定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报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切实抓好选调生的培养教育
要把选调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培养教育上,以缩短成才期,提高成才率。要以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加强对选调生的理论培训。要研究制订选调生培训计划,并列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要通过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组织选调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同时还要对选调生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领导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