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考试介绍|报考条件|公告解读|考试安排|考试内容|考试用书
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13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各市、县(区)、乡镇机关的考生,以及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省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省直其他部门和系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
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
5月18日至5月20日, 报考省直各部门和系统(除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外)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5月25日至5月27日, 报考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
6月1日至6月3日, 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
6月8日-6月10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6月15日至6月17日, 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招录任务较重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录计划。
2、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