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9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热点透视】
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保险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
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救济:基本特征是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包括社会救济,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
【意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透视问题】
1、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的社会成员的对待是不平等的。首先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实质是城市保险和城市福利;其次是不同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实质是城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
2、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改变了其初衷,不是向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倾斜,而是大幅度地向高收入的城市居民倾斜。
【解析原因】
1、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我国现行的各项保险制度实施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区县以上大集体企业的职工,区县以下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很不健全,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民基本上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大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
3、社会保障在缺乏法律保证。社会保障受地区财政能力的影响,抚恤救济标准提高缓慢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投资风险和增值的高要求,使社会保障基金变为烫手的钱。
4、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措施】
一、加快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
1、扩大覆盖面,实行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2、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3、实行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
4、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定期调整的制度。
二、加快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应考虑和落实以下改革:
1、扩大实施范围。一方面,抓紧完善国有企业中所有非自愿失业职工都能获得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帮助;另一方面,要使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覆盖城镇农村及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工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
2、提高基金的社会化统筹程度。失业保险基金应按照以支定收、留有适当储备的原则,进行全社会统筹。
3、合理确定基金使用的目标。以失业救济和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紧密结合再就业,实行有效管理。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逐步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我国在城乡各地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包括农村贫民救助、“五保户”救助、灾民救助、城镇生活困难职工救助等救助形式。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应遵循反贫穷、积极救助等原则,科学地确定实施范围和生活待遇标准。
2、进一步完善社会优抚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科学地制定社会优抚拨款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建立优抚事业自我发展的机制,建立专项基金和创办经济实体;通过立法,使退役官兵安置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3、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是增进城乡居民生活福利的重要措施。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改革无偿分配住房的制度,提高现时过低的房租,公平出售新旧住房,发展住宅产业,将住房分配逐步纳入市场化轨道。第二,改财政补贴“暗补”为“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