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政审考核的通知
广大考生:
按照《2012年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方案》总体部署,现将政审考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审形式
本次政审考核采取函调(传真)委托和考生协助的方式,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政审考核表》,按照表格上的说明到相关单位进行政审考核。
二、政审范围
进入政审考察阶段的考生名单如下:
王宇彤、王苓苓、方舒、张云、张慧岩、陈玉奇、侯颖娜、贾琳、徐桂萍、蔡海娜、于建、马骏、王伟、王志威、王海楠、王彪、王雄光、勾佳、卢旭光、卢建宾、卢笛、田健、史明昆、付文斌、白朋、仝阿军、乔欣、任许亮、刘玉雷、刘江、刘建辉、刘树超、刘彦昌、刘俸良、刘静斌、刘鑫、齐征、安磊、孙大智、王硕、辛耕、杨卓润、孙川、苏洪运、李宁、李西岭、李洋、李鹏、杨光、杨帆、杨佳润、何治楠、张扬、张建朝、曾庆鹏、孙志林、王彤、张燕南、张濛、苗杰、金俊礼、周浩然、郑建宗、郑峥、赵东伟、赵雷雷、姚远、袁川、贾燕培、徐振峰、徐朝勇、李伟、李朔、高山、高铭君、黄帅、崔旭皎、梁宏伟、梁亮、寇琛、董连靖、韩大威、储江、蔡佳伟、樊凯。
三、上报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时间:2012年7月20日;
(二)地点:廊坊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干部处(和平路58号2楼207室);
(三)材料:1.本人档案;2.《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
四、政审要求
《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政审考核表》需按照填表说明填报,《政审表》两侧均需要考核单位签字并盖章,无政审考核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政审考核情况视为无效。
五、其他
如需开具调档函或政审介绍信,请与政治部组织干部处联系,联系电话:0316-2333010。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等次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的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无回避情况;3、无违法、违纪问题。4、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受表章奖励等方面表现较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二、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对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2、对国家的法律、法令有抵触行为者;3、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及受处分未终止者;4、受到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者;5、违反纪,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者;6、有严重失职和不道德行为者;7、思想作风不正,因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9、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不符合避规定者;10、因其他问题不宜进入公务员队伍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