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组织协调类:怎么处理学校老师私设补习班

2013-06-1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题目】


  有人反映在学校里出现老师私自开设补习班、兴趣班,扰乱教学秩序,如果你是学校负责人,你会怎样处理?


  【测评要素】


  计划组织协调能力


  【答题思路】


  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是学校负责人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所在,必须对此事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首先,进行调查,确认反映的事情是否属实。若是子虚乌有的情况,立即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对这种谎报事情的现象进行严肃批评,严肃校风校纪。如果确实有老师私自开设补习班、兴趣班,并且扰乱了教学秩序,耽误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则要对此老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果老师开设补习班、兴趣班,并没有扰乱教学秩序,并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欢迎,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并改善了学校的教学现状而且扩大了学校的正面影响,对此,校方要和老师进行协商,把它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其次,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倡导一种团结向上、精诚合作、积极创新的学风,使学校的管理和教学质量逐步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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