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审核注意事项

2013-06-1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河北省2012年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注意事项(唐山考区)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河北省2012年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将于8月15日公布,对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定于8月17日、18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由于此次笔试成绩公布和证件审核时间间隔较短,因此,特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广大考生注意证件审核时需携带的有关材料,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贻误审核。


  一、时间:8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点: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


  三、报考人员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特殊技能有关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符合条件的进入后序测试程序。


  四、几点特殊提醒:


  1、考生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1份留存,出具的证明信,要留存原件。


  2、户口(生源地)要求:除全国各地在狙击、排爆、搏击、攀登、突击等五个方面具有突出技能的符合条件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须带户口簿(需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信。


  3、报考特技类职位的人员,需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书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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