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隶属于河北省卫生厅,是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位于定州市。开放床位450张,临床医技科室有急诊科、外科、骨科、内科、妇科、产科、儿科、五官科、肿瘤科、中医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放疗科、病理科、功能检查科、CT室、手术室、药剂科等。
医院配备了许多大型进口先进医疗设备,包括陀螺刀(肿瘤精确放射外科治疗系统)、64排128层螺旋CT、磁共振、大型血管造影机、数字化X线摄影机、前列腺电切镜、腹腔镜、胆道镜、宫腔镜、关节镜、钬激光等医疗设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7、研究生毕业时具有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8、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是全日制普通类(二本及以上),参加工作4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2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http://www.hebpta.com.cn/>)《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 月19 日17:00。
(二)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8:30--19日17: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电话0312-2355281 2353105
传真0312-2355284 ;电子邮箱hb105yy@163.net。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临床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人文知识;笔试成绩、技能成绩、面试成绩4:3:3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临床技能操作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理论成绩和技能成绩按照6:4的比例核定综合成绩,按进入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不够1:2比例的专业(职位),将考试合格人员全部列入面试考核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查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与合作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纪检部门参与核分,保证公正。
笔试、面试地点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医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地点在医院公示栏。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本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 http://www.he.lss.gov.cn/ <http://www.he.lss.gov.cn/>)和单位公示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执行,福利待遇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首次3年,试用期限三个月。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监督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地址: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河北省定州市定曲路)。
电话:0312-2355281(杨老师) 2353105(郝老师)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岗位表及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