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招聘36名教师公告 4月13日报名

2013-06-1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科性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10所骨干大学之一。2004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3400余亩,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办学,北校区为校本部。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4个教学部和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有55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专业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优秀重点学科。学校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30000多名,继续教育学员13000余名。有教职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80余人,博士和在读博士290余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


  目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项目7个,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4个,省教学团队4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5个,省级精品课程40门,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有外籍教师担任教学工作,每年都有教师出国访问、进修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国外合作办学进展顺利,目前已与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和赞比亚大学共同创办了两所“孔子学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2012年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教师3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或直接将简历(详细介绍所取得科研成果)发至我校招聘邮箱:rscqz@126.com <mailto:rscqz@126.com>,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请注明:XX大学XX专业博士应聘XX专业2012年教师。


  四、专业测评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进入专业测评环节。


  1、专业测评时间:2011年5月,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评地点:河北经贸大学北校区(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3、参加专业测评时需携带的材料:


  (1)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但需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如在国外获得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证单位确认的相应中文译本,或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近5年内的主要代表著作、科研成果、奖励等;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原件、复印件;


  (5)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专业测评的组织形式


  专业测评是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审查、科研能力审查并组织以试讲(面试)为主要形式的业务考核,考核时由包括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业务骨干、人事处、教务处等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标准打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评和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试讲成绩等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复审合格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经审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 <http://www.he.lss.gov.cn/>)、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web.heuet.edu.cn/rsc/)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人事处)


  网址:http://www.heuet.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61

 

                                                                                               河北经贸大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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