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招聘95名工作人员公告 13日报名

2013-06-1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金融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金融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金融学院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北距北京135公里,东距天津145公里,南距省会石家庄125公里。占地面积1323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学校设有金融系、会计系、管理系、经济贸易系、信息管理与工程系、保险系、商务外语系、法律系、国际教育学院九个教学院、系和社科部、基础部、外语部、体工部四个公共课教学部,开设有34个本、专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各学科专业交融互补、金融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金融硕士学位研究生授权单位。金融学和会计学学科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金融学为“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学、财务管理学专业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学院为“河北省金融保险教育创新高地和管理教育创新高地”建设单位。金融学、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为“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建有河北省唯一的社科类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是河北省“金融研究基地”。学校建有35个专业实验室,其中“金融风险与监控实验教学中心”、“市场环境与企业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贸易支付实验教学中心”、“信息技术与安全实验室”为省部共建实验室;“金融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信息化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比利时、韩国、印度、蒙古等多个国家的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友好联系。


  河北金融学院将秉承50多年的优良传统,践行“明德守信、求真尚行”的校训,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力争将学院办成一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厚重、社会美誉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应用型优质本科大学!


  根据学校办学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专业教师,竭诚欢迎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应聘!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重能力、重素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95人。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金融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注:除基本条件外其余岗位条件全部在《岗位信息表》中注明)。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学历要求: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年龄:硕士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


  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其中一个阶段在国家“211工程”学校学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4月13--19日统一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二)其他报名方式。考生也可采取邮寄简历、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8:30时--19日17: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具体地点: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电话:0312--3338054;电子邮箱:jrxyrsc@126.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根据我院发布的2012年度招聘计划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文档(邮箱:jrxyrsc@126.com)等方式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主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人事处,人事处协同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初定参加招聘考试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本人业绩成果材料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报到并接受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我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本人。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6日上午8:00开始。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试讲及面试


  1.试讲及面试程序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教态和形象、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应聘人员提前20分钟到等候地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抽取试讲顺序号,按照试讲顺序号进行试讲。试讲过程安排如下:第一,自我介绍:3分钟;第二,应聘人员自主选择所应聘专业核心课程中的部分内容,试讲时间30分钟左右;第三,专业评委对应聘者提出应聘者所学专业相关问题,时间10分钟。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评分及成绩统计


  试讲及面试等考评一律采取“匿名应试、实名打分”的办法,要求评委现场评分,记分员汇总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与监督员同时加总平均后计算最终得分并签字。将结果交人事处。


  (三)成绩汇总


  人事处组织各用人部门负责人,商议确定各项考评得分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将应聘者笔试、试讲及面试成绩按比例加总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占招考总成绩的30%;试讲面试成绩占招考总成绩的70%。


  六、组织体检


  人事处召集用人部门负责人,通报考试成绩汇总情况,征询用人部门意见并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院长办公会按照“尊重综合成绩排名,重视专业技术水平,尊重用人部门意见”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事宜,并组织其到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高等学院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七、确定并公示拟聘名单


  我院人事处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ttp://www.he.lss.gov.cn/)、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网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我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16769,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12-3338054(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


                                                                                            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


                                                                                               2012.4.10

分享到

切换频道